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
认定工作的预通知》有关精神,我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
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安排
时间 |
具体工作 |
8月30日下午4:00 |
报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
8月30日下午5:00 |
各班委将材料统一提交学院本科教务(逾期不予受理) |
预计9月(具体时间待学校下发通知) |
公示并上报学校 |
二、 推荐条件要求
1. 参照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认定的推荐条件。
2. 根据学校通知:“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不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
3. 根据学校通知:“各类推免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类、支教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的补偿名额类)的录取,均需具备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各单位应按照有关工作规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
三、 申请资料
1、申请材料包括而不仅限于以下材料:《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材料封面》、《附件2.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附件3.中山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本科生推免须知、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前三年体测成绩证明(系统截图也可);
2、 申请人在规定要求及时间(8月30日下午4:00)前将申请材料准好提交给班委,由班委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在8月30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西南区486栋106本科教务办公室。申请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逾期也不予受理。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电子版由班委收齐后统计放到一个文件夹,并以“年级+专业+推免申请材料”命名,以邮件方式发到本科教务邮箱joyceba2022@163.com,电子版邮件标题写上“年级+xx专业推免材料”。材料的提交要求如下:
2、填写说明
(2)《附件3:中山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所填内容需与推荐资格申请表内容一致。
四、相关工作说明
1、 推荐资格认定规则
(1)根据《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执行,由学院根据必修、专选课程成绩平均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推荐排序。
(2)根据各专业推荐排名,以及学校下达的推荐资格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参照学校通知和《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推荐条件,来确定各专业的推荐资格认定名单。
2、 特别提醒
(1)如有任何成绩问题请务必在8月30上午12:00之前解决,8月30日12:00后将从系统中导出绩点数据,不再作任何改动。
(2)班委务必将推免的相关文件通知落实到位(包括在外交换的同学)。
(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分推荐资格认定和录取两个环节开展。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属于推免工作的推荐环节,我院推荐资格名单只根据成绩排名来确定,不安排面试。
(4)因按学校规定,如学院出现推荐名额流失,将会影响到下一年学校核算下达给学院的推荐名额数,所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在确定推荐资格名单上报教务部之后,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
(5)获得我校免试生推荐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教务部门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6)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将不允许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名额,要求各位同学应慎重考虑后再决定申请与否。
3、支教团或专项等项目的免研资格申请需要等学校另行通知。
附件(共6个):
附件1: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材料封面
附件2: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
附件3:中山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
附件4:2024届本科生推免须知
附件5: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6: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本科教务办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