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17
关于开展201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港澳台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16】96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我院201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1、评选范围:
我院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条件:
①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符合评选范围和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交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奖励名额及金额:全校奖励研究生2人(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各办学单位),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
申请者请填写《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并提供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签章),以及相关科研成果(需附上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务必于10月8日上午12时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黎老师处。申请材料电子版请10月7日发送至345761730@qq.com。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30日
学校具体通知链接:关于做好2016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graduate.sysu.edu.cn/notice/287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