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班同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府征﹝2017﹞01号)以及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二〇一七年度兵役登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院今年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日。
二、登记对象
我院全日制适龄男性学生,适龄指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往年已登记的学生为核对验证对象,需统计兵役登记号及相关个人信息。
三、登记方法
登记对象(我院16级男性学生)应当于2017年4月1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并交至院系学工办。
具体登记步骤可见全国征兵网“一步步教你网上应征报名”教程。
往年已登记的学生(13、14、15级男性学生)应自行上网查询兵役登记号。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有义务进行兵役登记。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相关条款予以进一步明确:第四十二条“适龄公民在升学、办理营业执照、就业时应主动出示兵役证”;第四十九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征兵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由县级征兵办强制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符合服兵役条件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高校新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 . 请16级各班长于4月1日前收齐新登记学生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并将纸质版交至: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工办110室;填好《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请在备注里注明“新登记人员”)电子版发送至:335763072@qq.com(助辅荚博文)。
2 . 13、 14、 15级学生只需填写《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请在备注里注明“核验对象”)并于4月1日前将班级汇总的花名册发送至:335763072@qq.com(助辅荚博文)。
3.兵役登记不等于应征报名参军,如有参军意愿,还需另外网上进行应征报名,并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登记备案。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069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