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016-2017学年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26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学生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17〕545号),现就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设一等奖、二等奖,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条件如下:
1、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综合测评排名前25%(包括25%)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综合测评排名25%-50%(包括50%)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4、符合本科生奖学金参评的基本条件。
(二)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包括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和学业进步奖。具体评选条件见《2016-2017年度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二稿》。
二、评选时间
有意申请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29日前登录学生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sims)提交申请。
注: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入口在奖学金管理系统“捐赠奖学金”模块。
联系人:李粤丹,联系电话:8411317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