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第十五届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班级:
根据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山大学学生会章程》和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相关规定,现面向全院学生选拔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第十五届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
全体参选人员须为我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政治面貌需为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 选拔信息
本次选拔人员包括:团委委员团,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组织部、综合部、实践部、调研部、学术部、文体部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具体介绍如下:
(一)第十五届团委委员团7名,其中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书记、专职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二)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2-3名,主席团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三)组织部、综合部、实践部、调研部、学术部、文体部部门负责人2-3人,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干。
三、 选拔条件
(一)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 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三) 勤奋踏实,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表达、自律能力。
(四)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其中学生会参选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团委参选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2023级学生不受此限制。
(五)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未受过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
四、 选拔程序
(一)报名
各类参选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问卷(见链接:https://www.wjx.cn/vm/P2AJkF7.aspx)。
(二)资格审核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团委将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审核。
(三)考核选拔
参选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第十五届团委委员团、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的候选人将在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差额竞选。参选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候选人由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团委组织综合面试,进行选拔。
五、 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班级应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选拔,并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
2.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调规则意识和纪律意识。各相关人员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制度程序,规范提交材料。
3.有意参选的同学请于2023年9月17日前填写问卷。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团委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