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专项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支教类)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支教类免试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要求
各类免试生须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的推荐条件,具体要求按《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教务〔2020〕149号)执行。本次支教类申报对象仅限未获得普通类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的学生,凡是已获得普通类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可重复申报支教类推免资格。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各班级根据学校有关要求,面向本单位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开展申请报名工作。
(二)需要申请支教类免试生推荐资格的学生,请按要求将材料提交给班委,由各班班委请在9月28日上午9:00前,将《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专项)》(附件1)提交至学院本教务1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提交的要求参照之前发的推免普通类通知,具体请联系班委提供之前有关通知要求的文件。(封面+个人申请表+一览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三)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遴选工作小组将严格按照中山大学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条件审核。
附件:1.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专项)
2.中山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专项)
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专项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支教类).zip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