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蒋文涵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2016、2017、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2日前,各班组建班级评定小组,原则上要求3-5人,建议至少应包括班长或团支书或学习委员,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不参与评奖学金的同学。9月12日前,各班把小组成员名单以“年级专业+评定小组名单”命名,发到yuanch25@mail.sysu.edu.cn。

2、9月15日前,学生根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填写《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申请表》,附上加分材料和公益时数证明复印件,交给班级评定小组。

3、9月18日前,班级评定小组对学生加分材料和公益时数证明进行审核,填写《2018-2019学年度________(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并进行班级内部公示。

4、9月21日,学院复核和班级二次公示。

5、9月23日前,各班级把公示无异议的《2018-2019学年度________(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以“年级专业+综测汇总表”命名,发到yuanch25@mail.sysu.edu.cn。

6、学院公示:结合学生专业成绩、综测加分,计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根据各班级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公益参与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奖学金,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由必达项和选达项构成。必达项若不达标,则不能参加本学年度奖学金评选。选达项的加分不得超过3分(折合为绩点0.3)。

2、公益证明材料可以是i志愿证明,其他证明材料需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无效。相关证明的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24日。

3、学生申请参评各项奖学金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参评条件,且年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30小时。

 

联系人:袁超;联系电话:020-84113169

 

 

附件2: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3:2018-2019年度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docx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