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师生员工的学习楷模,经研究,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典型人物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树立中大楷模,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中大师生,用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传播感动,引领弘扬正气、歌颂真情的风尚。
二、评选范围
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在校师生员工。
三、评选要求
师生员工在以下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其先进事迹具有感染力和传播力。
1.教职工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能力精湛,甘于奉献,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改革创新、积极奉献社会,是立德树人、忠诚服务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师德典范。
2.学生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志存高远,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理想、敏于求知,勇于攀登科学知识新的高峰;开拓进取,自强不息,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的学生候选人由2018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中择优产生,评选详情参见《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8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参选方式
参选可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1.单位推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如果主要事迹由团队完成,则不限人数;如果主要事迹由跨单位师生共同完成,可以由不同单位联合推荐。
2.个人自荐:个人自荐不限名额。
五、评选组织
1.初评推荐阶段。12月上旬,各二级单位开展宣传、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内评选,组织引导广大师生充分参与,公开、公正、公平地评选出推荐人选。单位的推荐结果需在单位内公示。
2.学校评审。12月上旬,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及个人自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获奖名单。
3.12月中旬,学校公示评选结果。
4.12月底,学校予以表彰。
六、申报材料要求
1.评选推荐表;
2.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制作成视频。
申报材料于12月10日17:00前报送,纸质材料交至校工会2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liangych5@mail.sysu.edu.cn,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单位名称+典型人物申报。
附件:
附件1.“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推荐表(个人)【教工填写】.docx
附件2.“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推荐表(团队)【教工填写】.docx
中山大学
2018年12月3日
(联系人:梁一川,联系电话:841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