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18〕445号),现就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2018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专项奖学金设置项目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包括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和学业进步奖。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学生申请参专项奖学金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参评条件,且年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30小时。
三、申请要求
申请学生在2018年10月16日前将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发送到1552637452@qq.com,邮件注明xx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纸质版证明材料交到学工办(486栋110室)。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四、评选流程
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生处审核,最终以学生处公示结果为准。
联系人:李粤丹;联系电话:8411317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