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推选2014年中山大学优秀班主任(学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3-26
各班主任(学生导师)、各班级:
接学校《关于评选2014年中山大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师)和兼职辅导员的通知》(附件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切实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14年 “中山大学优秀班主任(学生导师)”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热爱班主任(学生导师)工作,责任心强,有计划地主动开展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工作 ,班级工作富有特色;
3、所负责的班级凝聚力强,学生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在学校或学院各项集体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班风好、学风正,学生成绩不及格的比例低于所在学院平均水平,所负责班级的学生没有违纪现象;
4、尊重理解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成才,能有效、适时地做好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指导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截至2015年6月30日,连续两年在我院担任本科全日制班级的现职班主任,或是在学生导师制实施前担任过一年班主任的现任学生导师。
二、评选名额
二、评选名额
名额:学院推选名额为6人。
三、推选方式
推选工作采取班主任(学生导师)自荐与各班级推荐相结合。各申报班主任(学生导师)请填写《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学生导师)自荐表》(附件2),各班级请填写《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优秀班主任(学生导师)推荐表》(附件3),于4月7日之前发电子版到邮箱927718945@qq.com,纸质版交到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辅导员李粤丹老师处。经我院党委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
联系人:李粤丹 电话:84113170
联系人:李粤丹 电话:8411317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党委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