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选拔2015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4-14
人事〔2015〕56号
人事处关于选拔2015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并促进中德双方学术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设立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进行合作的项目。现将选拔2015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全国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3-4人。
二、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三、选派类别及出访期限
1.课题组负责人: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两年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1个月。
2.课题组参与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两年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3个月。
3.申请第三年资助者只资助赴德研修一次(注: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或调整人员,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2-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3.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wissenschaftliche-aufenthalte/programm-des-projektbezogenen-personenaustausches-ppp以及
六、申报程序
1.各相关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推荐合适人选申报本项目。单位被推荐者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2. 2015年5月10日前推荐单位填写《中山大学教职员出国(境)项目推荐意见表》(可登陆“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教职工进修、培训”下载),将此表及被推荐者的申报材料(详见第七条)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请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师资科邮箱:rscszk@mail.sysu.edu.cn。
3. 2015年5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4. 单位被推荐者于2015年5月20日-6月1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小组的每位申请人均需网上报名)
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成员同样于2015年5月20日-6月1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七、申报材料
1.《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mli@csc.edu.cn,其中研修计划不超过4页)
2.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一式三份,不超过2页,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mli@csc.edu.cn)
3.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一式三份,不超过1页,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mli@csc.edu.cn)
4.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一式三份)
材料1-4须按顺序装订成三套,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
5.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需在提交以上材料以外提交科研合作报告,作为确定是否进行第三年资助的主要评审依据。
八、注意事项
1.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分别组织专家对中、德双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12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2.中方申请单位须在申请前联系德方接收单位,优先资助已与德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的单位。
3.留学人员无需办理同意派出函,无需缴纳保证金。
4.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5.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信息,请登录: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张静;电话: 84111797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