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教职工养老保险 信息登记确认的通知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人力资源〔2017〕143号
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教职工养老保险
信息登记确认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校(园),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关于中央驻穗二级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社保函〔2017〕38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按省社保基金管理局的要求开展事业编制在职工作人员的参保信息填报工作。其中,工作经历信息涉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及企业实际缴费年限确认、应交未缴时段补缴等个人权益信息核定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本人进行确认。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含在附属学校、产业集团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及博士后,包括当前在编以及2014年10月之后离开学校的人员。
二、确认方式和步骤
(一)教职工完善个人信息。教职工用Netid账户登录“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uems.sysu.edu.cn/hrs),在“参保信息管理”模块进行参保信息确认,按需补充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学习经历信息。操作流程见附件或“参保信息管理”模块界面“操作流程图”。
(二)二级单位信息审核。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对教职工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保证工作经历时间接续完整。
(三)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对于教职工填写信息与档案记录不一致的,以档案记录为准。
三、时间要求
此项工作事关学校参保信息登记工作的整体进度和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教职工进行信息确认并在10月31日之前审核完毕,学校审核完成后另行通知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打印签名提交纸质版表格。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侯老师、倪老师,电话:84110433、8403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