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办公室预算管理处 核算中心关于年终财务报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2017年即将结束,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并加快学校2017年度预算项目执行进度

根据《中山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中大预算〔20168号),学校批复的预算经费(含学校统筹安排的中央、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如双一流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改革专项等),原则上应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年末如有结余,收回学校统筹安排。此外,根据中央、省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学校下一年度预算拨款额度将和本年度执行情况挂钩,上年结转资金本年未使用完毕的将形成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二、加快往来款项的确认和清理

请各院系、经费主管部门做好学杂费、科研经费等暂存款的清理工作,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认领各类到款,抓紧办理项目立项进账。

到款明细可在到款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询。根据《中山大学应付及暂存款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111号)要求,超过三年无人认领的经费,原则上收回学校统筹。

已支付的暂付款,应尽快提交资料,办理暂付款冲销手续。

三、2017年度报销与支付截止时间

(一)财务系统关闭时间

2017121824时起,关闭各财务系统的网上制单和提交功能。包括:网上报销系统、薪酬个税系统、薪酬预扣系统、集中结算系统(扣费内容详见附件)、校园卡与收费管理平台。

涉及学校统一发放年终绩效工作的,另行通知薪酬个税系统开放时间。

(二)各类报销业务收单截止时间

2017122017时起,暂停各类报销业务收单工作,包括:网上报销单、面报单、薪酬单、学校内部转账单等。

暂停收单后,单笔超过五万元的工程、设备等重要紧急报销事项可联系所在校区核算科室面报处理。

(三)暂停支票结算时间

20171218日起,核算科室将暂停办理支票结算业务。请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或电汇的结算方式。

2017年所有开出的支票,请经办人务必要求对方单位在支票自开票之日起的10个自然日内送达银行办理入账。如不能及时送达,经办人务必在201712 25日之前将支票交回所在校园/区的核算科室,办理注销手续。

(四)发票报销期限

发票一般在开票年度内报销完毕。对于201712月发生的业务来不及当年报销的发票,请在2018331日前提交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五)校级预算项目问题报销单处理

为顺利完成学校预算经费年末结余收回工作,安排在此类经费支出的报销单据如未及时交单,或所提交单据不合规且未及时补充材料,将作退单处理。

四、暂停对外服务时间

为做好年终结算工作,各校园/区核算科室将于20171227日至201813日暂停所有对外服务工作,包括公费医疗借款业务。

五、恢复对外服务时间

201814日起,上述各类财务系统恢复使用。

201814日起,各校园/区核算科室将恢复办理中央国库经费及非国库经费的核算报账业务。

2018年广东省国库经费核算报账业务的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

发展规划办公室预算管理处:8411317684115811

南校园核算科:84110166  北校园核算科:87330767  

东校园核算科:39332798   珠海校区核算科:0756-33668112

资金结算科(薪酬业务):84111787

暂停业务期间给师生员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通知。

 

附件:集中结算系统、校园卡与收费管理平台涉及的扣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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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