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大英部《2013-2014学年度第三学期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20140310更新)
2013-2014学年度第三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南校区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地点 |
10级毕业前的学生;12级、13级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 第三周 2014年3月10日-14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 第三教学楼(网络中心)四楼(南楼)大学英语教学部教务室(428室)、办公室(422室) 联系人: 宋老师 TEL: 020—84111959 张老师 020-84111966 | 第七周 2014年4月7-11日(周一至周五) 下午: 2:30—4:30 | 周一考第一册 |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416室。 |
周二考第二册 | |||||
周三考第三册 | |||||
周四考第四册 | |||||
周五考(二、三级起点班)各门后续课程 |
注:
1、12、13级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即上学期)、10级毕业前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 11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2级和13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大学英语教学部
201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