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举办全校学生心理测评工作及举办测评相关培训的通知
学生〔2016〕305号
学生处关于举办全校学生心理测评工作及举办测评
相关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
为协助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效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学生处定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开展全校学生心理测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全校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相关事项:
(一)测评对象: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测评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8:00-12:00,14:30-17:30。
(三)测评方式:集体施测,电脑或手机在线测评,使用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四)测评组织:
1、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自行组织本单位测评工作,可自行安排施测时间、地点,组织统一施测。
2、施测地点需有无线网络环境,学生可以自带笔记本电脑,或自带手机进行在线测评。每次测评时间约为10分钟。
3、测评期间,如遇到技术问题,可以致电020-39332520,登记问题信息,中心老师会尽快联络技术人员协助解决。
4、测评系统将在11月19日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心理测评工作。
(五)测评结果反馈
测评结果反馈将在12月12日-12月16日期间发送至各学院、直属系副书记电子邮箱,以及承担2016级研究生培养任务的中心、附属医院具体负责同志的电子邮箱。请留意查收,不再另行通知。
二、举办心理测评培训的相关事项:
为顺利完成全校学生的心理测评工作,兹定于11月1日和11月2日举办心理测评专题培训。
(一)参训人员
1、全体专职辅导员。
2、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中心、附属医院具体负责同志。
3、副书记如对培训内容感兴趣,欢迎参加。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广州校区专场:
时间:11月2日(周三)下午15:00-16:00(请于14:50:00前入场完毕)
地点:南校园文科楼108室
主讲人:国智丹老师
2、珠海校区专场:
时间:11月1日(周二)下午16:00-17:00(请于14:50:00前入场完毕)
地点:珠海校区 教学楼D208教室
主讲人:李宝山老师
(三)培训主题与内容
主题:学生心理测评培训
(四)培训要求
培训内容重要,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准时出席,现场将设考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交说明。两场培训内容相同,参训人员只需参加一场。
学生处
2016年10月30日
(联系人:国智丹,电话:020-39332820)
附件1: 附件一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手机版操作说明.docx
附件2: 附件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电脑版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