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4-22
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诚信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强化我院育人环境,倡导勤奋、严谨、务实、创新的健康院风,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发挥榜样作用,使诚信教育深入开展,我院团委将举办“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一、推荐条件
1、思想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班集体。
2、讲文明,有礼貌,诚实守信,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发生。
3、能够积极配合班团支部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且能够为班级做出一定的贡献。
4、没有不诚信记录,如没有拖欠学费等记录,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较好,品德高尚等。
5、被推荐者在生活、学习或者工作中有典型的诚信事迹。
二、报名方式
1、班级推荐:各班团支部可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让其填写“诚信之星”申报表,上报推荐材料。
2、同学自荐:除班级推荐外,在院学生本人认为达到评选标准的,可在学院官网自行下载“诚信之星”申报表,上报推荐材料,进行自荐。
3、同学他荐:若在院学生的身边认为有同学达到评选标准的,也可在学院官网上下载“诚信之星”申报表,上报推荐材料,进行他荐。
三、评比表彰
被推荐上来的“诚信之星”,院团委将认真仔细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诚信之星”,院团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将个人事迹在我院宣传平台上宣传。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