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根据全团“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我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工作,表彰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优秀典型,我院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继续承接校团委的“五四评优”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一)红旗团支部
1、评选对象
全院各团支部
2、评选名额
学院将根据此次“五四评优”活动的具体活动细则按照一定比例(最终参与展示的80%)评选“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优秀团支部”;同时,得到最高分的三个团支部推荐参与“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校级)评选。校级红旗团支部与院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不兼得。
3、评选要求
(1)组织建设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2)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3)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校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本院系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6)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7)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4、评选办法
院级优秀团支部由学院根据院级红旗团支部评分细则进行评选;各团支部必须在5月1日之前上交团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并参与5月3日现场展示。
5、评选材料
2016-2017年度《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一)以及2000字材料。
(二)“百佳”团支部书记 、优秀团支部书记
1、评选对象
全院各团支部书记
2、评选名额
若得分最高的红旗团支部书记满足““百佳”团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则自动推荐为““百佳”团支部书记”,其余按得分最高的两至三位团支部书记将被推荐为““百佳”团支部书记”。其余团支部书记评为院级“优秀团支部书记”。
3、评选要求
(1)具备“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