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016-2017学年教育部及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学生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17〕545号),现就教育部及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
(一)教育部、中山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中山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增强他们的爱国观念和对祖国的认同感。参评条件如下:
1、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华侨本科学生;
2、爱国、爱港、爱澳,拥护“一国两制”制度;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二)教育部、中山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
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中山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激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增强他们的爱国观念和对祖国的认同感。参评条件如下:
1、在校全日制台湾本科学生;
2、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台湾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二、评选时间
有意申请教育部及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29日前登录学生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sims)提交申请。
注: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入口在“政府奖学金”模块,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入口在 “捐赠奖学金”模块。
联系人:李粤丹,联系电话:8411317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