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5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院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老生)需提交奖助金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名额下达情况,以及《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选实施细则》开展初评工作。
一、评审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生、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生。
二、申请条件:
(一)参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 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等工作任务。
(二)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 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 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7. 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程序:
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入学一年以上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老生),奖助金评审的具体程序为: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推荐→班级初评→学院评审及公示→学校审定公布;新生按入学成绩及名额下达情况进行评审,无需提交申请。
- 申请者(老生)需填写《中山大学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需导师加具意见和签名)及评审汇总表,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者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打印件,务必能完整呈现刊物名称和发表时间、全部作者及作者单位信息;论文成果等级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评审汇总表备注栏第4点;获奖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供班级和学院进行复核。申请者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材料须于2026年8月31日(周一)前提交给各班班级评定小组。
- 2025级及以上正常修业年限的研究生班级,须成立奖助金评审工作班级小组,负责对本班同学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及汇总。班级评定工作小组不能少于3人,至少要包含班团支委成员、党员代表、非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工作小组需根据学院的奖学金、奖助金评选实施细则来对每位申请者进行评分及总分排序(班评结果需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并填写评审汇总表,于2026年9月7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本班的纸质版申请资料(含导师签名的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班级评审小组签名的评审汇总表提交到学院学工办【奖助金评定文件盒】,电子版资料命名为【2026研究生奖助金+班级】发送至ssaxgb@mail.sysu.edu.cn。
3. 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给学院奖学金、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4.学院奖学金、奖助金评审委员根据学校评审文件精神和下达名额,结合学科专业及参评学生人数比例情况制定本年度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方案,综合考虑申请者各方面表现,原则上按申请者得分高低确定奖助金等级名单并予以公示。
5. 学院将奖助金初评结果上报学校审定,最终以学校评审结果为准。
因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进展关系到每位研究生的利益,我院部分学生有可能在实习或田野调查中,故请各班班委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齐及整理好本班申请材料提交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486栋学院院楼103室)。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工办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