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朱明明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社会学(含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3个研究方向);民族学(含中华民族学和人类学与世界民族2个研究方向);考古学、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文物、博物馆。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一)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并提供排名证明1份;

(二)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

(三)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彩色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学生证扫描件1份(学生证相片、个人信息、注册页,彩色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其它有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六)请提交拟攻读硕士的研究计划或研究设计(约两页A4纸)。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请登陆我院官网查看预报名通知。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初审

学院对照前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二)复试办法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外语、业务能力考核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30%(含笔试和面试);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70%(含笔试和面试)。

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复试名单和时间安排将在学院官网http://ssa.sysu.edu.cn/taxonomy/term/119公布。

六、录取与公示

录取按各一级学科专业下各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社会学一级学科(专业)人类学(方向)、民族学一级学科(专业)中华民族学(方向)和人类学与世界民族(方向),一起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收到拟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未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二)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四)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五)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科硕) 、陈老师(专硕)

咨询电话:020-84113115

电子邮箱:sysusheren2020@126.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三教即262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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