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023年度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生团员:
根据《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组织关系转接属于毕业离校手续之一,办理好离校手续方可领取相关毕业材料离校。请各团支书督促各团支部团员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3年毕业的团员。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
三、转接原则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
由团员个人发起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1.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2. 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3. 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应转接至毕业后实际居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实际居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应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最晚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支部。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
团员离校出国前,如需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4),说明在境外留学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将组织关系统一转入“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团组织ID15595107。
出国留学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员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定期与学院团委保持联系,配合做好团员教育(含每期青年大学习)、管理和监督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或出国(境)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员应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五)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本科生将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委员会直属支部”,团组织ID15270605;研究生原则上保留在原支部,如有特别调整,以学院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四、团员须知
1.团员本人应根据毕业后去向,及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更新基本信息;
2.交清所有欠交团费、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后,在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
3.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联系转入方团组织,沟通转接事宜,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
4.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五、转出指引
(一) 团员线上转接流程
团员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发起申请后,经过转出团支部审核→转出团支部上级审核→转入团支部审核→转入团支部上级审核共4步流程全部通过后,方可完成转接。
(二) 常住地、工作所在地、户籍地的区分
1. 转入常住地的情况
团员无工作单位时,为便于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应按照就近原则,将组织关系转入近期内经常性活动的地点,即常住地;团员如经常居住在户籍地,则户籍地为团员常住地;
2. 转入工作所在地的情况
团员已明确就业方向时,若工作单位未建团组织,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
3. 转入户籍地的情况
团员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或在外流动期间无常住地,方可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
(三) 跨系统转接问题
1.申请转至“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的,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2.团员转出到广东省系统外:转出方团组织需统一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可有效提高转接成功率。需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填写附件5,由支部汇总上报。
附件:
1.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3年)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3.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
4.出国留学人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参考模版)
5.团支部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团委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