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2021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2〕423号),学院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2021级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人文实验班4班、2021级社科实验班2班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捐赠奖学金
校级捐赠奖学金(三星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大类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捐赠类奖学金(三星奖学金) |
历史学类(广州)(人文实验班) |
6 |
7 |
0 |
法学类(广州)(社科实验班) |
7 |
8 |
1 |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 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大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 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
4. 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大一学年内至少参加一项美育课程或美育活动(校院均可)。
5. 劳:自觉提高劳动素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教育活动,考核合格。
6. 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各项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学工系统申请,佐证材料打包发邮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排名在前10%(含10%),同时获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工系统申请,佐证材料打包发邮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前50%(含50%);
(6)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除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三星奖学金(仅社科班可提交申请,学工系统申请,佐证材料打包发邮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为本专业/大类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的学生于10月4日前在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填报,并将佐证材料打包发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2021级+奖项名称+姓名”,注意过期不候。
(二)大类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奖学金最终评选结果以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布的结果为准。
五、工作要求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8926201017
材料报送邮箱:ssaxgb@mail.sysu.edu.cn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