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2021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1名
-
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往年未获得过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除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参评的学生须已被推荐获得评奖年度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院内评选流程
1. 有意愿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于9月24日24点前在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上提交申请。
2. 学院组织评审。
3. 学院对初评结果公示。
4.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布名单为准。
五、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工作要求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韩老师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