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及专题学习会的通知
各团支部: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共青团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团省委《广东共青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30号)及校团委《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团发〔2021〕81号,可在“统一门户--新闻公告--学工通知”查看),并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团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团日活动),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二、活动对象
全院各学生团支部
三、活动形式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领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团日活动可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
四、组织方式
9月底前,每个团支部开展1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及1次“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此次主题团日纳入“十一”期间主题团日活动),并于10月1日前将开展专题学习会及主题团日活动的有关汇报材料(文字总结,活动照片或视频材料等)以“七一精神学习+团支部名称+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命名后发至ssaxgb@mail.sysu.edu.cn。待学院初审后,进行展示评比。在12月底前,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每个基层团支部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述学习活动开展后,请及时组织团支部将基本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同时可以申报2021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活动分春秋两季开展,分为实施申报、校内评选、省级评优三个阶段。
请有意申报秋季学期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团支部,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主题团日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ssaxgb@mail.sysu.edu.cn,邮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申报材料”,同时在“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上及时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具体申报资料须包括:
1.上传500字以内的文字总结,介绍活动的实施情况,重点说明活动的成效、特色以及创新之处。
2.上传3—8张能反映活动概况的优质图片。
3.制作时长1分钟、能展示支部风采以及团员精神面貌的视频,制作方式不限,上传平台不限,链接须上传至官方网站。视频中需嵌入团支部基本信息,格式为:xxx大学(学院)xxx学院(系)xxx专业xxx团支部。
4.动员团支部成员撰写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ID:guangdongxuelian)。留言格式为:#xxx大学(学院)xxx学院(系)xxx专业xxx团支部# +内容。
各团支部要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广大团员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思想提升、实践锻炼,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请党放心,强国有我”活动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线下活动开展前要做好安全预案,参与人员需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二)精心组织,加强联系。各团支部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参赛工作和理论学习,“请党放心,强国有我”活动中的组织发动、获奖等情况将纳入团委考核的重要指标。
共青团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