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学年第二学期中山大学“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宿舍建设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强化学生日常生活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营造卫生整洁的宿舍文化环境,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0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号)和《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开展 2020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覆盖全院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凡符合评选条件宿舍均可参评。
二、评选依据及要求
(一)评选依据
《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见中山大学统一门户 ----新闻公告栏目)、《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测评表)》(见附件1)、《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工作方案》(见附件2)。
(二)评选要求
1.坚持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劳动教育与文明宿舍创建相结合,以文明宿舍建设为契机加强劳动教育,提高全院学生的劳动素养。
2.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见中山大学统一门户 ----新闻公告栏目),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3.每间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积极参加学生宿舍管理培训;
4.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5.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
6.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具有优良学风;
7.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 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8.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参加以宿舍文明卫生为内容的劳动教育活动,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9.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按规范用水用电,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
10.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干扰和影响其他成员的休息和学习;
11.宿舍成员爱护宿舍环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
12. 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有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见中山大学统一门户 ----新闻公告栏目)行为的学生宿舍,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13. 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二)评选程序
1. 各宿舍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安排宿舍成员每天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成员定期开展内务卫生自查。参评宿舍于2021年5月6日(周四)中午前向学院递交电子版《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见附件3)、《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测评表)》(见附件1)、宿舍建设特色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学工办邮箱:ssaxgb@mail.sysu.edu.cn
2. 5月8日前(周六),物业管理部门初审材料,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各参评宿舍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物业管理部门对参评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加盖公章。
同时各参评宿舍向学院学工办(110室)递交物业已盖章的纸质版《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见附件3)
3.学院检查及综合评比
学院组织检查小组对所有参评宿舍进行每周一次例行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根据学生宿舍检查情况,进行学期末文明宿舍综合评比。
4. 学院评审及公示
2021年6月30日前,学院按照文明宿舍候选名额不超过学院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10%原则,推选出本学院的文明宿舍,形成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2021年7月6日前上报文明宿舍推荐名单。
5.学校复审和表彰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工作小组对候选宿舍进行复审,随机抽查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对文明宿舍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表彰。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