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蒋文涵

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支部结合支部实际情况,于20201222日前按通知要求做好对标定级工作。该项工作的结果,将作为五四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支部认真对待。

 

附: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1).docx

 附件1:全省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标准.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引.pdf

             共青团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委员会

                           2020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