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开展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蒋文涵

 

各位本科生: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19-2020 学年 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学金项目

捐赠奖学金: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国际奖学金、刘永生优秀贫困本科生奖学金

三、名额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国际奖学金:1

刘永生优秀贫困本科生奖学金:1

四、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及捐赠方条件: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国际奖学金。资助年级:大二及以上。资助条件:

1.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相关参评奖学金条件;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3.获奖学生需同参加在三菱广州办公室举办的一日交流活动。

刘永生优秀贫困本科生奖学金。资助年级:大二及以上。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院、系或专业排名位于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主要如下: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 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于930日前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相应奖学金的申请,过期不候。

2. 学院组织评审。

3. 学院对初评结果公示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奖学金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四)学校公示

(五)评选结果上报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六、工作要求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 020-84113169

联系邮箱:yuanch25@mail.sysu.edu.cn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