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开展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19-2020 学年 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2020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学金项目
捐赠奖学金: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国际奖学金、刘永生优秀贫困本科生奖学金
三、名额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国际奖学金:1人
刘永生优秀贫困本科生奖学金:1人
四、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及捐赠方条件: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国际奖学金。资助年级:大二及以上。资助条件:
1.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相关参评奖学金条件;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3.获奖学生需同参加在三菱广州办公室举办的一日交流活动。
刘永生优秀贫困本科生奖学金。资助年级:大二及以上。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院、系或专业排名位于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主要如下: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 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于9月30日前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相应奖学金的申请,过期不候。
2. 学院组织评审。
3. 学院对初评结果公示。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奖学金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四)学校公示
(五)评选结果上报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六、工作要求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 020-84113169
联系邮箱:yuanch25@mail.sysu.edu.cn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