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及其他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除2020级新生以外的我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均要求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评。
二、工作进程安排
1、8月31日前,各班组建班级评定小组并在班内进行公示,原则上要求3-5人,建议至少应包括班长或团支书或学习委员,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不参与评奖学金的同学。8月31日前,各班把小组成员名单以“年级专业+评定小组名单”命名,发到ssaxgb@mail.sysu.edu.cn。
2、9月2日前,学生根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填写《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统计表(个人)》,附上加分材料和公益时数证明复印件,交给班级评定小组,逾期试为放弃加分。
3、9月8日前,班级评定小组对学生加分材料和公益时数证明进行审核,进行班级内部公示,如公示期间有异议需调整,需修订后再次公示,并填写《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班级上报)》,以“年级专业+综测汇总表”命名,发到ssaxgb@mail.sysu.edu.cn。
4、学院公示:结合学生专业成绩、综测加分,计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并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由必达项和选达项构成。必达项若不达标,则不能参加本学年度奖学金评选。选达项的加分不得超过3分(折合为绩点0.3)。
2、各类材料评定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且未在上一年度奖学金评定时使用过。公益证明材料可以是i志愿证明,其他证明材料需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学生申请参评各项奖学金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及《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的参评条件。由于受疫情影响,公益时暂不作为此次奖学金评定的必要条件。
4、对于存在争议或不明确的加分项目,请将问题汇总给班级评定小组,由评定小组统一提交学院评定小组讨论。
联系人:韩雪敏,袁超 联系电话: 020-84110640、020-84113169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