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2016、2017、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2日前,各班组建班级评定小组,原则上要求3-5人,建议至少应包括班长或团支书或学习委员,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不参与评奖学金的同学。9月12日前,各班把小组成员名单以“年级专业+评定小组名单”命名,发到yuanch25@mail.sysu.edu.cn。
2、9月15日前,学生根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填写《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申请表》,附上加分材料和公益时数证明复印件,交给班级评定小组。
3、9月18日前,班级评定小组对学生加分材料和公益时数证明进行审核,填写《2018-2019学年度________(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并进行班级内部公示。
4、9月21日,学院复核和班级二次公示。
5、9月23日前,各班级把公示无异议的《2018-2019学年度________(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以“年级专业+综测汇总表”命名,发到yuanch25@mail.sysu.edu.cn。
6、学院公示:结合学生专业成绩、综测加分,计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根据各班级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公益参与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奖学金,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由必达项和选达项构成。必达项若不达标,则不能参加本学年度奖学金评选。选达项的加分不得超过3分(折合为绩点0.3)。
2、公益证明材料可以是i志愿证明,其他证明材料需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无效。相关证明的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24日。
3、学生申请参评各项奖学金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参评条件,且年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30小时。
联系人:袁超;联系电话:020-84113169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