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关于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优良校风学风,拟继续启动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或获得2019年免试研究生资格的2016级本科生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学生干部;
(四)学有余力,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五)报名应聘前须征得导师同意(暂未确定导师的,可由辅导员签署意见)。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并附个人简历,于2019年8月27日 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SAXGB1@163.COM,纸质版交至社人学院110学工办韩雪敏老师处;
(二)学院接受报名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并将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三)用人单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分批公布正式录用名单;
(六)被录用人员经过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
五、待遇和管理
(一)学校按国家“三助一辅”规定每月向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发放工作津贴。
(二)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细则》,学院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工作不称职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院、学校有权解聘并停止发放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社人学院学工办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