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关于“学习强国” 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党宣〔2019〕4号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关于“学习强国”
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满足互联网时代多样化个性化智能化便捷化的学习需求,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宣明电〔2019〕4号)、省教育工委《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和举办学习管理员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粤教工委办函〔2019〕7号)的要求,现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强国”平台建设推广及通过平台开展学习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指定1名学习管理员,于1月24日前完成二级党组织架构建设,并指导所属党支部完成架构建设,对本单位利用学习平台进行党组织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体学习进行管理和服务。
二、全体党员必须于1月31日前,下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完成实名注册工作(详见附件)。
三、全体党员应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极开展学习,保持学习的活跃度,每天不少于1个积分。省教育工委将定期进行学习统计及学习报告分析,开展日报、周报、月报工作,上报相关学习情况,通报活跃度低的党员名单。
附件:“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指引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月22日
(联系人:金凤;电话:020-84113615;邮箱:jinf3@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