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委员会文件
关于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党委工作
分工的通知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各党支部、党员:
为更好的发挥学院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经我院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现将党委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党委书记周大鸣:
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检查、督促学院党委及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按时向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了解我院党员老师及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状况,主持召开党委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经常与委员保持联系、充分发挥我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保持与学校行政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关系。
党委副书记张斯虹:
配合学院党委书记的工作,负责制定我院党委年度工作意见、学习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学院党委日常工作,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负责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党支部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负责抓好党委作风、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办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纪律委员张和清:
检查及监督我院党委纪律与党务工作,做好党务公开和党规、党纪、廉洁从政、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工作;负责我院党员教育管理和违纪工作,及时向党员传达上级纪委、党委重要文件、规定,通报并向上级党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党委组织委员贺立平、刘文锁:
负责党委组织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我院党委与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支部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组织、督促党支部开展各类活动和调研工作;协助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统战委员对我院党员和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及处分的建议;指导学院各个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及预备党员考察转正等情况的监督工作,收缴党费,并定期向校党委作出工作报告。
党委宣传委员范涛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拟定学院有关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组织我院师生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全体党员教师专业发展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院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内对外宣传,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特别是针对重大节日庆祝活动和学校重要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党委统战委员蔡禾
负责开展院内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学校“三胞”、侨联和留学人员思想交流工作;及时了解群众思想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做好和谐创建工作。
党委秘书
1、每年3月底或者10月底通知各党支部收集并递交学生入党申请书,汇总各党支部纸质版(学校专用册)与电子版学生情况(学号、姓名、年级专业、入党申请时间)并转发各辅导员备份。
2、通知各党支部与辅导员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事宜,汇总各年级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审核递送至学校党校。
3、定期通知各年级党支部与辅导员发展预备党员与进行党员转正工作,按照《中山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定为预备党员的学生需审核7项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党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4篇),确定为正式党员的学生需审核8项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党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8篇、转正申请书)。
4、定期整理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相关信息(学号、姓名、年级、专业方向、申请时间、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联系方式等),按期递送学生党员档案至学校档案馆,并将电子版《已递送党员档案名册》发送给各辅导员。
5、每半年(5月和11月)通知学院各党支部及党员教工收取党费,并于汇总后递交至学校党委(6月与12月)。
6、定期通知我院各年级党支部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并汇总讨论信息,发布相关党务新闻。
7、通知毕业班党支部统计该支部党员就业动态,填写学校《毕业党员信息采集表》并递交校党委。
8、汇总毕业年级党员就业信息,填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其交至各党支部党员同学,并制作电子汇总表报至学校党委,同时发给辅导员备份。
9、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发布的党务工作,完成“我是党员我优秀”、“争先创优”、党建多媒体大赛等多项工作。
各个辅导员
1、督促各党支部书记收取班级同学的入党申请书(3月底和10月底截止),统计递交入党申请书学生的基本资料(姓名、年级专业与递交申请的时间),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交党务秘书处汇总。
2、督促各支部内部积极分子推优确定名单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收取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汇总至党务秘书处。
3、督促各支部进行发展预备党员与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工作,并审核相应材料,汇总后交至党务秘书处。
4、督促各党支部按照学院《中山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严格把关,并与学生党员谈话。审核预备党员7项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党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4篇),审核正式党员8项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党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8篇、转正申请书)。
5、每年5月和11月督促各党支部交党费至党务秘书处。
6、督促毕业班党支部统计该支部党员就业信息,填写党员就业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学校专用册)与电子版交至党务秘书处汇总。
7、督促各党支部参院学校、学院党委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