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2012年中山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员:
为系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今年“七一”前,我校党委将对2010—2012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现根据学校安排,我院将组织有关申报和推荐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在教育教学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紧紧围绕教书育人、课改教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转化等业务工作,创造性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教育管理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在引领、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上成效显著。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师成为教学科研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学生成为学习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教师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表率,学生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表率。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坚持以德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是师德师风的表率,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要求和重点
推荐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是我院所有学生党支部;推荐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我院所有党员。
三、推荐办法
1、推荐项目和名额
推荐项目有两类:先进党支部与优秀共产党员。
名额分配: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方案,本次将表彰我院我院先进党支部推荐名额为本单位党支部总数的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为本单位正式党员总数的3%,即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2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10名。
2、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请各有意申报的党支部、党员填写《中山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中山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并在6月8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一份报学工办党务秘书,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herenyuandangwu@163.com。请务必按时上报,逾期不候。
联系人:李玉芝
联系电话:020-8411069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