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的意见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的通知》(中发〔2013〕10号),结合高等教育和我校实际,现提出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意见。
一、认真学习《纲要》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为深化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根据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了《纲要》。中央认为,《纲要》比较全面、准确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有助于更好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
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是推进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的强大支撑,是实现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科学指南。要把认真学习《纲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认真学习《纲要》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在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过程中,把《纲要》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关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实现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三、做好学习《纲要》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做好学习《纲要》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武装思想,推进科学发展观入心入脑,推动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要把学习《纲要》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升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各单位要把学习《纲要》与《关于我校校院两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2013年理论学习意见》(中大党宣〔2013〕1号)结合起来,组织安排1至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纲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本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要把学习《纲要》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作为党在高校的最基层组织,是党与高校师生员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完成好党赋予高校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党支部要把学习《纲要》作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使之具备更加强大的思想武器,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要把学习《纲要》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本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党员干部要把学习《纲要》作为必修课,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本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最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学习《纲要》,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要紧密联系高等教育和我校发展实际,把学习《纲要》转化为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同解决各单位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使之落实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全过程。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