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校区南校园禁止“五类车”进入及停放的通告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8-31
关于广州校区南校园禁止“五类车”进入及停放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交通局下发的《关于清理“五类车”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 年 7 月 17 日起,广州校区南校园禁止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拼(改)装报废车(简称“五类车”)进入及停放。
二、2017 年 7 月 17日前,请各“五类车”车主自行处置“五类车”并自行清理出校园。
三、以下行为违反“五类车”管理相关规定:违规驾驶“五类车”进入路面行驶;利用“五类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非下肢残疾者使用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瓦或电压大于48伏)或非法拼(改)装“五类车”;为“五类车”非法提供停放、保管场地或充电、加油、维修服务等。对上述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各位师生教职员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运输和出行工具。
特此通告。
中山大学保卫处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