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性环境卫生大清洁工作的通知
总务〔2017〕953号
关于开展全校性环境卫生大清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登革热疫情防控,根据《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穗府办〔2014〕25号)、《中山大学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中大总务〔2015〕6号)以及《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应急响应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穗卫应急指挥〔2017〕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根据广州市政府工作部署启动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应急响应,积极开展全校性环境卫生大清洁,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穗府办〔2014〕25号)的要求,学校即日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加强人、财、物投入,认真履行防控职责,强化联防联控,确保登革热防控和蚊媒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登革热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全面落实登革热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抓督查、抓落实,严防登革热的输入和传播。
二、当前学校登革热防控工作重点
(一)清除蚊虫孳生地,减少蚊虫孳生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和居民群众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凡容易积水生蚊的地方都要进行清理和整治,消除蚊虫的孳生条件。根据各自实际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排除,把一切积水疏通排除;二是填平,填平积水洼地、废水塘;三是疏通,清疏淤塞积水的下水道;四是密封,密封下水道,水缸、水池和其它有使用功能的存水,要加盖密封;五是翻倒,经常把室内、室外的闲置容器、废轮胎清理或倒置,使之不积水;六是更换,把贮水花瓶、水植盆景和其它有用的贮水,定期每周换水1-2次,不能换水的要坚持定期投药消灭蚊幼。
(二)开展统一灭蚊行动
9-11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环境整治、蚊媒孳生地清理等灭蚊防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统一行动,学校总务处组织落实每周五灭蚊统一行动。消杀灭蚊主要行动如下:
1.加强室外环境药物消杀灭蚊。学校总务处组织除四害专业队伍结合蚊媒生活周期,按统一行动时间(每周一次)对学校公共区域用药灭蚊。如有需要,针对成蚊密度高的区域强化消杀灭蚊。
2.进行室内烟熏灭蚊。每周五下午5时至7时,行政办公室、学生宿舍、居民住户等统一清积水、灭蚊虫。室内成蚊密度较高的,可采用烟熏、气雾罐喷射灭蚊。烟熏灭蚊最佳时间为上午9:00-11:30或者下午16:30-18:00。
三、四校区(园)灭蚊药品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南校园
1.学生:各楼栋宿管员处;
2.各单位和在校教职工:
地点:120栋南侧中航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4115839。
(二)北校园
1.学生:各楼栋值班室;
2.各单位和在校教职工:
地点:北校园办公楼前座119;电话:87330819。
(三)东校园
1.学生:各楼栋宿管员处;
2.各单位和在校教职工:各楼栋楼宇管理员处;
3.葆力物业24小时咨询电话:020-39332808。
(四)珠海校区:
1.学生:各楼栋宿管员处;
2.各单位和在校教职工:
地点:门诊部卫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756-3668995。
四、工作要求
(一)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灭蚊统一行动,加强对登革热的防控工作指引,督促并落实灭蚊登革热防控工作;
(二)物业公司以及四害专业防治公司等物业服务方对校园公共区域进行环境治理及消杀工作;
(三)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楼宇主体及“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环境进行环境治理;
(四)学生、居民负责对个人居住场所进行环境清洁及治理,包括对个人物品的清理等;
(五)总务处、基建处要加强对工地的管理,消除施工工地蚊虫滋生地;
(六)各部门加强对所属临工住宅的管理,消除蚊虫滋生及病毒传播隐患。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