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校园车辆通行证》办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校园)2017年度的《校园车辆通行证》已到期,根据校园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拟对《校园车辆通行证》办证方案进行调整。在新方案实施前,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校区(校园)2017年度的《校园车辆通行证》延用至2018年3月31日。

二、保卫处对通行证在交通管理系统上统一续期至2018年3月31日,个人无需前往办证点办理延期手续。

三、已离职教职工的《校园车辆通行证》不再办理续期手续,旧证将由保卫部门回收。

四、2018年《校园车辆通行证》的办证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按新方案办理,过渡期间的收费按现标准执行。

请周知。

 

 

 

保卫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