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毕业论文具体安排有关事宜(二)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30
【重要】毕业论文具体安排有关事宜(二)
1、初稿提交时间:
2016年4月1日下午5:30之前由班委收齐初稿纸质版后统一分发给各位指导老师,若老师不在办公室,可放到老师信箱并告知老师,并将初稿提交情况于4月1日下午5:30报给本科教务助理邮箱:1484266302@qq.com。
2、定稿提交时间:
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定稿,定稿于4月30日中午12点前由班委收齐统一交到学院本科教务办,答辩稿(定稿复印件)于4月30日中午12点前由班委收齐后交给各答辩老师,若老师不在办公室,可放到老师信箱并告知老师。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 若超过时间未提交,将取消其答辩资格。(一般是5月上旬或中旬答辩,具体日期届时另行通知)
3、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一律严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http://jwc.sysu.edu.cn/Item/5133.aspx)执行,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4、根据以上规范及《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http://jwc.sysu.edu.cn/Item/8866.aspx),在论文定稿之前需要学生与导师沟通填写的表格包括:1、《表一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表二 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情况记录表》,请同学和老师们注意在适当的时间安排填写。
5、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学术诚信声明、开题报告、过程检查情况记录表、答辩情况登记表等表格材料,请从“教务处网站——教学实践——毕业论文——表格下载”处下载(http://jwc.sysu.edu.cn/ThesisDown/Index.aspx)。
6、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上面的时间如期完成毕业论文的工作,不得拖欠,毕业论文是毕业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如不能按期完成毕业论文及参与答辩,将无法获得毕业论文8个必修学分,影响正常毕业。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本科教务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