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南校区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11级毕业前的学生;12级(一级班)、132013学年度第三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第四周
20141013日-16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第三教学楼(网络中心)四楼(南楼)大学英语教学部教务室(428室)、办公室(422室)
 
联系人:
宋老师
TEL
020—84111959
张老师
02084111966                     
第七周
 
20141137日(周一至周五)
 
下午:
230430
周一考第一册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416室。
周二考第二册
周三考第三册
周四考第四册
周五考(二、三级起点班)各门后续课程
 

注:
1、12级(一级班)、132013学年度第三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1级的毕业前重考;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1级、12级和13级的考试分级别同步进行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学生,也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大学英语教学部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