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年第三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25
附件2:2014学年第三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格式)20150625(挂网).xls
温馨提示:
1、凡是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缓考,请在考试前一周交缓考申请表(表格下载链接http://ssa.sysu.edu.cn/Item/4019.aspx),并附上相关文件证明(病历等),由任课老师签字同意后交本科教务办审批。若因突发疾病需临时申请缓考,也需要在考试开始前向任课老师和本科教务部门提交缓考申请表,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同学办理。
2、考试一旦开始,不再接受任何缓考申请。
3、凡未向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经任课老师及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不按时参加考试的一律按旷考、缺考处理。
4、所有以论文报告等形式考核的课程论文必须在任课老师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期末论文或报告等,不按时提交的一律按零分处理。
2、考试一旦开始,不再接受任何缓考申请。
3、凡未向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经任课老师及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不按时参加考试的一律按旷考、缺考处理。
4、所有以论文报告等形式考核的课程论文必须在任课老师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期末论文或报告等,不按时提交的一律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