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政治理论课缓考、补考和重考安排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9-15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政治理论课缓考、补考和重考安排通知
各院(系)14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东校区)、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东校区)、14级《中国近现代史》(珠海校区)13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珠海校区)、14级《中国近现代史》(南校区)、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南校区)、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北校区)已批准了缓考、补考、重考的同学,请做好考试前的准备。考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10月13—16日进行。若无故不按时参加缓考、补考、重考,被视为自动放弃一次机会。请参加缓、补、重考的同学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备检查。
缓、补、重考考试安排: (珠海校区)
考试日期 | 时间 | 年级 | 课程名称 | 考试 方式 | 地点 | 监考老师 |
15年10月13日/周二 | 下午:2:00-4:00 | 14级 | 中国近现代史 | 开卷 | F201 | |
15年10月13日/周二 | 下午:2:00-4:00 | 13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闭卷 |
缓、补、重考考试安排: (南校区)
考试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