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政治理论课缓考、补考和重考安排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政治理论课缓考、补考和重考安排通知

 

各院(系)14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东校区)、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东校区)、14级《中国近现代史》(珠海校区)13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珠海校区)、14级《中国近现代史》(南校区)、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南校区)、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北校区)已批准了缓考、补考、重考的同学,请做好考试前的准备。考试时间安排在2014101316日进行。若无故不按时参加缓考、补考、重考,被视为自动放弃一次机会。请参加缓、补、重考的同学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备检查。

 

缓、补、重考考试安排:   (珠海校区)

 

考试日期

 

时间

 

年级

 

课程名称

考试

方式

地点

监考老师

151013/周二

下午:2004:00

14

中国近现代史

开卷

 

F201 

 

151013/周二

下午:2004:00

1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闭卷

 

缓、补、重考考试安排:   (南校区)

 

考试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