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关于选派本科生于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赴吉林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4-08
关于选派本科生于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赴吉林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2009〕2号
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中山大学和吉林大学交换培养本科生的协议,下学期我校将派出30名学生前往吉林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可报名专业:
人文科学学院: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考古学、哲学
岭南学院、国际商学院:经济学
管理学院: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法学院:法学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
外国语学院:日语语言文学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学院:物理学
工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
软件学院:软件工程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信息系统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
地球科学系:地质学
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学
2、报名条件:
(1)在校的2006、2007级本科学生;
(2)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能够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即学分绩点须达到2.5及以上。
3、报名材料:
(1)个人申请及学习计划一份(A4纸1-2页)
(2)中山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换生推荐表一份(请各院系统一填写http://jwc.sysu.edu.cn/home/view.aspx?id=2665)
(3)中文成绩单一份(由所在院系教务工作人员出具)
(4)同底一寸照片3张
4、报名截至日期:学生报名截至日期由各院系决定;各院系务必在1月8日(星期四)前将推荐名单(排好优先顺序)及学生的相关材料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陈老师处,逾期不报者,将视为弃权。
5、报名地点:各相关学院(系)教务办公室或其他主管办公室。
二、录取
各相关学院(系)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个专业推荐人数不宜超过3人),将推荐名单(排好优先顺序)在本单位网上公示后报学校教务处,然后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从中择优推荐,最后由交换学校审批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相关费用
1、吉林大学免收我校交换生的学费,我校所派出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
2、交换生的住宿费交付对方学校,我校可免收学生在交换期间的住宿费,但学生应在离校前到我校财务部门及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不办退宿手续者,需向我校正常交纳住宿费。
3、交换学习期间的往返旅费、生活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教务处咨询电话:020-39332175 陈老师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