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我校2012年春季学期优秀本科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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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此链接查看教务处通知http://jwc.sysu.edu.cn/home/index_02.aspx?id=6094

关于申请我校2012年春季学期优秀本科生境外
游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中山大学本科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境外游学资助项目)。该项目采用申报评审制,每年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由教务处集中受理相关申请,资助对象、资助原则、遴选办法等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附件12012年春季学期的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布置落实。
一、申请条件
1.家庭贫困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二、三年级为主。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任何纪律处分。
3.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外语水平。
4.符合学校及院系关于本科生境外游学项目的要求并获得学校批准。
5.交流期限12个月以内。
二、资助标准
1.境外游学资助额度分为三类,具体资助额度根据交流学习所在国家(地区)消费水平,由学校审核后确定。
1)一类:全额资助类,资助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上限额度原则上为4万元(含4万元)。
2)二类:50%资助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上限额度原则上为2万元(含2万元)。
3)三类:30%资助类,资助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上限额度原则上为1万元(含1万元)。
2.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只能获一次境外游学资助;合作学校提供奖学金的,原则上不予资助。
3.如获资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学校将取消、暂时中止或中止资助,甚至要求部分或全额返还已经支付的资助金额:
1)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
2)违反校纪校规和交流协议;
3)获得其它奖学金的资助;
4)交流逾期不归。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申请境外交流项目的同时向所在院系提出资助申请,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与其境外交流项目选拔申请表交所在院系;所在院系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
220111028前各院系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资料报送如下部门:(1)文理工科各院系将申请资料报送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人:平海林、李莹,联系电话:39332175,邮箱地址:jwcjlk@mail.sysu.edu.cn);(2)医科各院系将申请资料报送医学教务处(联系人:王淑珍,联系电话:87331242,邮箱地址:wangshzh@mail.sysu.edu.cn)。逾期不报者,将视为弃权。(3)凡申请校级交流项目的同学,请于项目申请的同时一并提交资助申请(时间以各项目申报具体时间为准)。
3.教务处负责对被获推荐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和组织评审工作。
4. 获资助学生的资助金将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拨付。
 
 
 
     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